我是无锡的市民,我十一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交付了两万元订金,购买房产,当时地方政策是首付3
更新时间:2016-11-21 19:00: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无锡的市民,我十一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交付了两万元订金,购买房产,当时地方政策是首付30%,由于临近十一假期,开发商要求十一之后签订正式合同并补交剩余首付,但是由于十一期间政府出台政策,需要首付40%,才可以办理银行贷款,现在由于我不能提供多余的首付款,请问开发商是否应当退换我已交付的两万元订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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