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本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6-08-16 12:00:56
问题描述:
2014年8月25入职。2016年8月12日公司法务人员跟我口头说,要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方面给出的理由是:公司内部调整。和我协商赔偿月份按照工作年限赔偿,即两个月。我公司因为经验不善,后被收购。收购后才对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不同意两个月的赔偿金,想向大众咨询下,我这个情况最多可以赔偿多少?我想的是N+1,即3个月。公司现在不同意。双方都僵持着,我也在继续上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