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一位残疾人2016年7月24日8时许,我骑着电瓶三轮车正常行驶路遇一老人没走人行道横穿
更新时间:2016-08-17 15:39:58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是一位残疾人2016年7月24日8时许,我骑着电瓶三轮车正常行驶路遇一老人没走人行道横穿公路我被让不急结果老人撞在三轮车左侧后部门上,我打11O报警,与120联糸后第一时间把老人送到医院冶疗,经抢救无效后于笫二天下午五时左右死亡,现在交警划我负主要责任,理由是我骑的残疾人代步车电瓶三轮车为机动车,我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驾驶,我这辆车以用多年,而且现在骑这种车都没有驾驶证,交警以没管理过这种车。还有交警说我没注意被让行人,而事实上我发现行人后马上刹车减速往右打方向,而行人根本末停步继续横穿,结果撞在车后门上。我认为我不应该成担责任的主要责任,律师同志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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