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各有60平方米土地(相邻位置),于2008年合建起5层民房,一楼为店面各一间(60平方米),
更新时间:2016-08-07 14:49:28
问题描述:
甲乙双方各有60平方米土地(相邻位置),于2008年合建起5层民房,一楼为店面各一间(60平方米),上面四层为住房,2.3层现是甲方住,4.5层由乙方住。目前双方各办理了土地证及建设许可证。但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为难了,根据相关法律,自建房2.3层楼才可办房产证。现甲方不让办理房产证,不过能答应先签个协议:甲方分配3.5层,乙方分配2.4层,财产一人一半,通过协议约定并法律公证。至于平常居住就按原样不变。请问只签订协议对乙方是否不利?有没有可能发生甲方私自把2.3层的房产证偷偷都办了?另外,如果协议签完明确2层是乙方的,乙方能够借此强行进屋量房间面积办理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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