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6-08-03 18:43: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南宁经济适用房的事宜,两年前我帮我哥(已婚)要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总值约22万左右)房所有手续费用是由我来出的,当时因为我哥经济困难,首付的三分之二也是我帮借的(说好是要还的)核算起来他们夫妻也就出了三万多块钱,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在开始房贷的时候,他突然得重病医治无效去世了,他爱人的经济也比较紧张,无力偿还每月一千多的房贷,于是我又偿还银行两年房贷(各种吃力),经多方咨询经济适用房可回购,就在这两年内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例如公证,还完银行贷款等),由于我们想尽快处理回购这件事情好还清借款,所有银行的还款都是我们借钱来办的,之前有和他爱人沟通并参与(房产原是他们夫妻的名字,现已公证是她一个人的)整个过程,回购办回款后相互分配各自所出款,但她现在反悔了,要我们先支付三万五给她(拿不出这么多钱了,且之前还款利息各方面也亏了很多钱了,说好这个是平均分配这个损失的,当时她是说能要回两万还债就行了)办理这个事情,要不剩余的事宜就不配合办了,这样我们所有出的钱,大概有19万这样就无法要得回来了,我想问下,我们怎么样才能把这个钱要得回来?如果她不配合我们办理这个事情,我们又该怎么办?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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