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1月16号入职面试时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4000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可是直到4月末才
更新时间:2016-07-26 19:50:03
问题描述:
我是2016年1月16号入职 面试时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4000 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可是直到4月末才确定我转正的工资,五险是从5月开始交的。 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而且公司拖欠工资比较严重,234月的工资是6月初结算的, 56月的工资现在也没有结算,如果现在我想辞职,能和工资请求哪些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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