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份我和另一被告因为合伙做煤炭生意,向被告借款20万元付5万元利息,年底付清,到了还款日
更新时间:2016-07-21 18:16:23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份我和另一被告因为合伙做煤炭生意,向被告借款20万元付5万元利息,年底付清,到了还款日期,其中一被告卷款跑了(简称b)2016年4月原告起诉到法院,发院传票也已送达,可卷款跑的那个被告拒不到庭,发院如期宣判了,我想问一下(我是到庭的另一个被告简称a)b拒不到庭也不露面,那欠款是不是由a一人承担,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