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的安排,我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坐车到南山金鹰酒店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2016年二季度客运
更新时间:2016-06-27 15:17:02
问题描述:
按照公司的安排,我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坐车到南山金鹰酒店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2016年二季度客运经营工作会暨客运经营人员培训会,会期到2016年6月17日下午4:30分结束,按照会议安排,6月17日下午2:30至4:30是考试,在4:10分左右就提前结束了会议。我在参加完会议后的反程途中,在四公里轻轨站换乘轻轨,时间大约是6月17日下午4时50分左右,在四公里轻轨站上台阶途中不小心摔倒,造成左踝扭伤;当时以为不严重,就坐车回家了,隔了一天,越来越痛,并肿了,于是于6月19日上午9时39分到渝北区人民医院检查后发现是左后踝及前唇骨折伴下胫腓联合分离,请问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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