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本人(甲方)与一装修公司(乙方)就海淀区一商场内商铺的装修事宜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约
更新时间:2016-06-20 17:38:55
问题描述:
2015年8月,本人(甲方)与一装修公司(乙方)就海淀区一商场内商铺的装修事宜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约定2015年10月3日竣工。其间因商场物业原因停工,至10月5日复工,甲乙双方签订工期顺延协议,竣工时间变为11月20日。11月18日时,商场再次单方面要求停工,直至近日要求复工,本人联系乙方,乙方无理拒绝了复工要求,并提出解除合同。本人已根据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了95%的工程款,但乙方到去年11月18日截止的工程量仅完成了50%。一方面本人想尽快找第三方介入继续推进此项目,另一方面本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乙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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