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即我方)在2008年与乙方(即他方)签订了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转让70%给乙方),但是乙方违反
更新时间:2013-05-18 09:33:04
问题描述:
甲方(即我方)在2008年与乙方(即他方)签订了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转让70%给乙方),但是乙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又转让给了本合同外的第三方(合同有约定乙方不能转让给)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请问: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吗?可以发出通知收回该70%的林地使用权吗?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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