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单位已经上班快一年了,15年9月份上的班,11月份转正,本来公司是转正后签合同,可是
更新时间:2016-06-22 11:24:0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现在的单位已经上班快一年了,15年9月份上的班,11月份转正,本来公司是转正后签合同,可是在我可以签合同的那个月,公司以因更换法人的理由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16年1月才签,请问这样做合理吗,可以要求15年9月至15年年底给予我双倍工资补偿吗?而现在公司人员变动,以双向选择为由让我待岗三个月,这个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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