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幼儿园厨房工作了1个月零6天,没签合同,辞职的时候,单位规定提前1个月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我口头
更新时间:2016-06-14 15:08:04
问题描述:
我在幼儿园厨房工作了1个月零6天,没签合同,辞职的时候,单位规定提前1个月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我口头提出辞职已经10天,单位没找到人,我就走了,当天发了1整月的工资,还欠我6天工资没给,单位说我没给她们时间找人,也没做好交接,造成第二天早晨幼儿园孩子没人做饭等损失,并在工作期间失职,浪费厨房材料,早退等等,不给我6天工资,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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