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月28日购买河南平顶山鲁山**镇**小区,四楼东单元,开发商违约后又换为五楼在201
更新时间:2016-06-08 11:16:46
问题描述:
我在2013年1月28日购买河南平顶山鲁山**镇**小区,四楼东单元,开发商违约后又换为五楼在2015年又换十一楼、2016年6月 五号经双方协商后签下协议,可开发商迟迟不肯交房,电话不接,也不露面,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人说我们买的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只能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要回我们交给开发商的原款,请问当地人民法院的说法是不是正确的,我们现在怎么做才正确,才能要回本属于我们自己的钱或房子。这个房子是私人开发的没有房产证只有双方协的协议书和收钱的收据,按了指印签了名字,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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