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弄丢我的病假条,让我承担病假期间的社保,包括公司和个人部分,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6-05-26 19:28:0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公司任职期间怀孕,由于身体原因,在怀孕5个月的时候回家休息了,当时公司领导没有让我办任何手续,休假一个月后,公司让我交病假条办理病假,我将病假条交到了公司,产假休完回来报生育津贴的时候,公司告知我的病假条被公司人事弄丢了,无法办理病假,只能办理停薪留职,且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个人和公司部分都需要自己承担,于是生育津贴报销下来的9000多元公司不肯发放给我,因为扣完休假期间的社保个人和公司部分,我还需要补公司50多元,请问这合理吗?人事的工作疏忽为什么要我个人承担?现在那个人事又离职了。另外,我产假期间发了4个月工资,每月800多元,是用1300的标准扣除了产假期间的社保个人部分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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