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合同到期,第二年未续签,但实际又工作了半年,公司有交金,是否还有双倍工资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6-05-16 17:39:22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第一年合同到期后,要求公司续签,但公司未进行续签,之后又工作了半年,被公司无理由辞退,且未支付任何补偿,请问,仲裁机构的实习律师说,如果第二年公司有继续交社保的话,就没有双倍工资的补偿了,不知是否是这样?另外,工作一年半中,公司未给与任何年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老板品质恶劣,私下协商的时候还诬陷说,合同文本是我提供给他,骗他签字盖章的,另外,说会找员工做人证,表明我没有好好工作才辞退我,目前想了解如果仲裁,能要求赔偿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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