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现在在一家私人餐饮餐馆上班,从2016年2月10号上班,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工作快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6-05-08 18:11:0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我现在在一家私人餐饮餐馆上班,从2016年2月10号上班,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工作快三个月了,今天是5月5号我跟老板说了我要6月5号离职,我让老板用一个月的时间找人,却老板生气我们发生了争执,如果我下个月离开的话肯定会发生争执和打架事发生,所以到时候我不辞而别的话会触犯法律吗?如果我去劳动局去投诉他告他的话,我有人证,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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