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是:离婚自愿达成的协议,女方因为放弃财产分割,所以在抚养费上约定了比较低的一个金额。但是过了几年
更新时间:2016-05-04 16:16:26
问题描述:
案情是:离婚自愿达成的协议,女方因为放弃财产分割,所以在抚养费上约定了比较低的一个金额。但是过了几年后,男方又起诉要求提高抚养费,法院能驳回么?如果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是不是可以理解,除非男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了,才支持增加抚养费(男方经济条件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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