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合同不给予工资赔偿
更新时间:2016-04-26 10:34:35
问题描述:
2012年2月入职,新公司直到7月才开始正常签合同交保险,我的合同每年一签,一直到2015年6月30日,已续签两次,公司没有与我协商之后的合同签署,但仍交保险直到现在,由于公司有两个股东,2016年4月1日公司宣布分家,所有员工可选择跟公司两个领导或者离职,我选择离职,并要求自2015年8月起至2016年4月的9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每满一年的1个月工资赔偿金,公司领导以我不签合同可自行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及赔偿金,并说之前已签合同,即使到期,公司也给交保险了,不存在赔偿,请问我可以主张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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