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10月在我们当地购买了一处房产,购房合同上载明了应在2015年12月28号之
更新时间:2016-03-29 07:57:0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10月在我们当地购买了一处房产,购房合同上载明了应在2015年12月28号之前达到交房条件,而当我们业主接到售楼部电话通知于2015年12月28号去收房的时候却看到该楼盘还未完工,还未通水通电,却让我们签用电协议,并承诺年底就竣工。经过业主们的再三催促,现在该楼盘已基本完工了,但还没有《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开发商称手续正在办理中,他们也不确定何时能办下来。现在已经有一部分业主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开始了装修,而我虽未收房但也急需新房入住,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开发商说:现在房子已经可以装修入住了,我们不收房属于我们自己的责任,手续迟早会办好的,不同意赔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