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保障我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6-03-23 09:25:11
问题描述:
我生在农村,父母姐妹都是农村人,但我是读书考学后,我们那年月是户口随着考学就转走了,然后就又转到单位集体户口,现在在城市里安家了,户口也是城市户口。06年我父母去世了,留下一处房产,当时市价两万四,我付给姐妹各八千,然后她们写了放弃继承的协议。自我父母去世后,我妹妹就在那个房子里干了个小加工厂,到11年,她总是念叨房子条件差,我想反正是我妹妹,也不是别人,如果能帮帮她,也挺好,再者,我的工作性质,父母去世的时候,我都没在家,没赶上,在我内心里是个遗憾,所以我对我父母的这个地方也挺有念想的,所以,我就全部出资翻新重建了房子,由于我是城市户口,按规定办不了翻建手续和房产证,那么就和我妹妹签了协议,用她的名字办手续,钱我全出,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14年的时候,我们当地开始办理不动产重新登记,我妹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土地评估所的直接通知书上还有界址签章表上签了字。有人告诉我说,土地评估所做的这个工作是为了发新的土地证,我担心,如果是真的又有了新的土地证,房产证,我是不是还要再签一份协议呢?还有请问我签的这个协议,如果将来我妹妹反悔了,我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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