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冲突
更新时间:2016-03-20 11:27:24
问题描述:
甲方购买乙方房屋,签订合同中规定: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乙方须在三个月内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否则赔偿甲方20%的购房款。现乙方无法在三个月内将自己的户口迁出,想要和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规定暂缓乙方两个月,并由乙方赔偿甲方2000元,若两个月后乙方仍无法将自己户口迁出,则每月赔偿甲方500元。如果甲方和乙方签订了该补充协议,且乙方到期无法迁出户口,双方发生纠纷,是以主合同条款为准还是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原合同是否有效?甲方如何规避乙方无法迁出户口所带来的风险(就补充协议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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