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6-02-25 14:15:32
问题描述:
因一次下班后故意踢倒一个普通塑料凳子 被老板开除 第二天我找老板要工资 老板说一分也没有 然后第二天我去劳动局咨询 劳动局说有工资发 要等月底 然后我担心月底老板会乱扣钱 就问劳动局工作人员要了电话号码 但是最后发工资那天下午 那老板竟然扣了我350块钱 还说我是按快辞工算工资 结果扣掉350块钱后又把我剩下的工资扣掉50% 当时我不同意 打了很多次劳动局留给我的电话 都没用 总是电话线故障 那天刚好月底最后一天 再过几天就过年了 我跟老板他们扯不清楚 然后老板说 你不要工资就明年再拿 我要回老家了 当时我身上也没钱 被他开除半个月都没班上 没办法 劳动局电话打不通 老板又逼得紧 我没办法 就签了辞职书 他总共扣掉了我1100块钱 最后我只拿到750 请问我那1100块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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