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了四天班,前三天都是每天工作十一小时,最后一天六个小时,最初我说要离职,然后公司主管说新来
更新时间:2016-04-21 06:30:03
问题描述:
在公司上班了四天班,前三天都是每天工作十一小时,最后一天六个小时,最初我说要离职,然后公司主管说新来的离职没有工资,我不愿意,然后他同意给工资,但是他全部按照平时的工资算,不算加班费,我还是不愿,最后他说按照劳动法算,但是最后一天我上了六小时,他始终给我算四小时。并且有两天是星期六和星期天,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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