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A公司处办公,实际为B公司工作,由B公司缴纳五险。A与B为独立企业法人。现
更新时间:2018-04-01 09:36:47
问题描述:
我与A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A公司处办公,实际为B公司工作,由B公司缴纳五险。A与B为独立企业法人。现A公司要求我到B公司处工作,工作时间,地点和环境均与A公司相差很大,我不想去B公司工作,可否以劳动条件变化为由,解除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