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老人,大儿子,小儿子,小女儿,大孙子老人已过世,有一处
更新时间:2016-04-11 06:04:16
问题描述:
人物:老人,大儿子,小儿子,小女儿,大孙子老人已过世,有一处房产,现价值约150万,房产证上只有老人和大孙子的名字,老人过世前,老人连同子女写了份遗嘱,房子出售后,大孙子拿5万,剩下的钱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遗嘱上有老人,大儿子,小儿子,以及作为公证人的小女儿的签名,但是这份遗嘱没有到相关机关公证过,请问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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