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儿子,最小的女儿,姥姥去世早,一直是大女儿照顾老人,老人有两处房产,一处已
更新时间:2015-07-14 09:16:38
问题描述:
我姥爷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儿子,最小的女儿,姥姥去世早,老人有两处房产,一直是大女儿照顾老人,与老人一起居住在一处房产,另一处已口头许诺给儿子,现在儿媳妇要来争老人和大女儿居住的这处房产,但他们并没有照顾过老人,大女儿可否直接继承这一处房产,还是两处房产三人平分?先老人卧床无法行走,如何办理公证,遗嘱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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