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烟台市北岛,结婚前公公给我们盖的婚房,当时没有房产证,那是1987年盖的,大概1990年有的房
更新时间:2016-02-01 22:43:10
问题描述:
我住在烟台市北岛,结婚前公公给我们盖的婚房,当时没有房产证,那是1987年盖的,大概1990年有的房产证,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我们是1988年结的婚,后来2010拆迁,又按村里的规定,我们换了两套房,但平方数知够一套房,第二套是我和老公自己拿的钱,请问律师我们这两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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