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12月6日在合资企业签了四年劳动合同,15年12月5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存续关系,但是,公司只给
更新时间:2016-01-26 17:10:02
问题描述:
11年12月6日在合资企业签了四年劳动合同,15年12月5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存续关系,但是,公司只给我缴纳了3年11个月的五险一金,差一个月的五险一金未缴纳,跟公司协商,公司以当月入职次月才可以缴纳保险为由拒绝缴纳,找到管辖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以公司HR人员未来社保点为由,拒绝出面解决,请问我该找谁?可以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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