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安置房的交易
更新时间:2016-03-03 14:47:02
问题描述:
我有一介绍农村朋友同组村民的自建安置房出售,说是可以协助写我名字,但我知道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但我的买房目的是买来养老自住的,并不指望升值变卖。但因为对卖房方卖房以后所将可能涉及的诸多风险信任度低,所以有想法先由朋友与他进行村民间的合法转让,我再与朋友间签转让协议(或改我名字),或者是我与朋友再签订一份得到合法公证的以转让房屋及相关权宜主张做抵押的借款和违约补偿协议,这样能够达到规避农村小产权禁止与城市居民交易的法律风险吗?同样的问题,我还想买一朋友的一块宅基地自建房,也可以这样处理吗?我所关注的主要风险不是我要转卖能不能过户的问题,我所关注的是房的转让方今后的反悔,还有今后面临政策性规划拆迁时我得不到所购房屋应该享有的权利,所以试图以房屋及所属权宜借款抵押协议的方式来规避小产权交易不受国家现行法律保护的风险,因为我是外行,所以多谢老师您的指点和帮助了。当然,更希望老师您看看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规避我所关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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