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平原县**镇**村进行新农村建设。2014年1月12日村干部韩**去村民韩*家里做交
更新时间:2016-01-06 20:49:34
问题描述:
2014年初平原县**镇**村进行新农村建设。2014年1月12日村干部韩**去村民韩*家里做交纳购房押金的思想工作并要求上报房屋面积,为响应领导号召、支持上级政策的执行和配合村委会的工作,经过全家人的讨论以及结合家庭人口的实际情况决定带头缴纳2万元购房押金,并确定面积为两套11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220平米。2014年1月13日韩**拿走购房押金,口头承诺先交押金优先选楼,且将收据尽快送回,此后事情搁置。
直到2015年末新楼房竣工后村干部韩**通知村民的却是谁先搬家将优先选房,2015年末韩**通过电话向韩*再次做思想工作,希望韩*能够起到带头作用,于是为响应政策的号召以及支持村里的建设工作,韩*同意韩**提议,并带头搬家。几天后村干部韩**再次通知村民却变成了谁先拆迁优先选楼,韩*用行动支持村里建设再次带头拆迁旧房。可是村干部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随意变更消息,已经让本村村民气愤不已,村民韩*也曾因在这次的事件中一直是带头人,而受到村民的非议甚至谩骂。本以为全力支持村里的工作不让领导为难事情可以顺利进行,但是事情的转折太快让人不能接受。等待房屋拆迁后,村干部韩**再次通知村民韩*的却是两套110平米的房子变成了95平米和80平米。对于这个通知韩*方面不能接受,并多次前往村委会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韩*打电话通知韩**将其两套110平米的房子换成95平和80平,并拿出“王达村社区建设押金收取明细表”上面显示的是220平米的房子被改成了95平和80平。此表的落款是2014年1月14日,自从2014年1月13日韩**收走购房押金后先前承诺的收据会尽快送回,也是直到2016年1月3日才交给韩*,至于“社区建设押金收取明细表”韩*本人就更不知其存在。部分村民对所上报房屋面积、押金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韩*那一栏却是一直空着,按照程序和制度,更改房屋面积是需要村民本人同意并签字按手印,韩*的房屋面积在未经本人同意,没有本人签字和按手印的前提下被篡改,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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