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徐水县**镇**村村民,1987年
更新时间:2014-09-28 20:22:35
问题描述:
我是徐水县**镇***村村民,1987年我在107国道边自家耕地上盖房5间占地1亩,当时办理了土地证,自家开批发部,因其他原因,后来不开了。1994年8月经我村村民撮合卖给邻村村民,卖建材。合同上写明卖房子不卖地长期使用,如房子发生倒塌或拆除土地归还我,院内不能私搭乱建。当时土地证每年年检就把土地证让他拿去了,后来,他在院里建库房盖小房,找他也没拆除。1999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私自找我村村主任盖了章,把土地证改在了他的名下。(注:当时盖章的村主任已死)今年107国道两边要量化,能拆到该房,我去镇上了解情况才发现他更改了土地证。我想问问他私自更改的土地证是否有效?我能要回这块土地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