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大,向你咨询一件事情,1996年,房子拆迁,拆迁时候把一个人弄成了残疾,终生不能走路,
更新时间:2015-12-30 11:04:38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大大,向你咨询一件事情,1996年,房子拆迁,拆迁时候把一个人弄成了残疾,终生不能走路 ,当时我们家比较困难,拿不出钱,在本地住院期间,家里人轮流照顾她,在黑尔滨住院时,钱全部都是我们出的,但是后来还是没有治好,然后经常就来我们家找麻烦,没有钱,贷款,才还清,直到99年5月份,写了三份这件事跟我们没有关系的合同,但是没有进行公证,当时她已经同意了,然后又单独给了她26000的私了费,三份合同分别是我家一份,她家一份,加上村里队长一份,但是队长在2005年就去世了,2013年,她说她屁股烂了,没有人照顾她,然后我们家又照顾了她一个多月,期间还给了3000块钱的探望费,2014年,她又来家里找麻烦,说当初没给她两个抚养费,现在她大女儿26岁,小女儿22岁,还要我们家给她买个轮椅,请问,我们家对她的两个女儿有没有抚养义务,对她有没有出钱,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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