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中午,我上班途中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被同向
更新时间:2015-12-25 00:31:40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15中午,我上班途中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被同向行驶
的哈弗H6撞倒。当时腰部不能动,右腿不会动。入院诊断是胸椎
T3-5压缩骨折,腰部和右上肢大面积挫伤。住院8天后回家休养,
至今2个月多了。双臂抬至肩膀的高度,后背就感觉疼。两边转头
都感觉疼。医生说法是可能伤到神经了,以后下雨阴天都会感觉
疼。我在单位报的工伤,误工费有单位包。住院费用5000元。财
产损失大约1500元,包括衣服腰带破损大约700元,蓝牙耳机300
元,水杯300元,自行车修理费200元。对方车是全险,他修车花
了1000元。交警制作的责任书是他主责,我次责。他的保险公司
要求我提供衣服腰带和水杯的发票,我提供不了。蓝牙耳机是事
故当时丢失的,无法证明,保险公司的意思是只保修自行车的200
元,别的不给。我想让对方补偿一定数目的钱,一次性了结。我
把单据都给他,让他自己跟保险公司去交涉,可以吗?我让他补
偿多少钱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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