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秦*,是原告,住安阳县**镇**村,被告李**,住鹤壁市
更新时间:2015-12-24 09:45:17
问题描述:
我叫秦*,是原告,住安阳县**镇**村,被告李**,住鹤壁市淇县**镇**路**号。2004年11月2日23时30分,被告李**的司机豆**驾驶的被告豫***号大货车行至安阳县**镇**铁厂路段时,将我父亲秦**撞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处理认定,被告的司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伤葬费,抚养费,自行车损坏等损失共计120000元。我当时还小才15岁,母亲也上了岁数了,被告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现在,已有11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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