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一处物业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合同签了一年,现经营了四个月,个人原因,我想提前解除合同。签合同
更新时间:2015-12-21 21:25:18
问题描述:
本人租了一处物业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合同签了一年,现经营了四个月,个人原因,我想提前解除合同。签合同时,我付出两个月的押金9248元还有2000元的水电押金。合计11248元。我与物业管理人员沟通过,他们说,我应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然后三个月后他们才会批。如果必须三个月内退出该物业,那么押金是不会退的。现在的情况就是,我是否能够要求他们退回一些押金,即使不是全部退回也可以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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