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歌厅消费被歌厅工作人员殴打
更新时间:2015-12-03 07:55:15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11月月22日和两个朋友去歌厅消费
我们认识歌厅经理,经理在我们包房喝酒 期间一个朋友敬酒给经理不小心洒了经理把旁边啤酒瓶子扒拉地上了并指责他。我见状忙劝解。敬酒朋友喝多了也感觉不对又敬了一杯结果还是洒了经理拿了一个啤酒瓶子摔地上并且骂他。另一个朋友也和经理吵吵起来。我见情况不秒跟他们说换一家ktv,这个经理和我们准备去的那家ktv经理是朋友。并说我们去了也不招待我们。朋友跟经理就开始因为这事吵 经理说不信当我们面就给那里打电话。我感觉不至于这么闹就拍了经理和我朋友各一下。经理开始骂我。我们在歌厅走廊也对骂。这个时候经理打电话叫的那个朋友领了几人进来并和服务生经理打了我。我也还手。我准备报警,手机被经理抢走。事隔两个小时手机才被要回来报警,警察说之前我报过警了说不用来了。我说 我是受害者当事人要求他们出警并且有录音他们无奈的来了。事后才知道是别人报警 经理又打电话说不让他们来。当晚去派出所登记之后我住院。之后对方来医院看过我几次表示私了因为头疼厉害我表示稍为好点在谈这个。期间也打电话给民警问案情进度 民警清楚的告诉我说 他看监控了 表示我也动手,其实就是那么多人打我,我还手了打他们了。他们其中一个人找我私了我没同意第二天那个人就去住院了。我去派出所要求看当天歌厅的录象因为我知道是他们先动手一起打的我。派出所民警请示了领导 领导说歌厅录象当天坏了他们也去没取证。我知道他们说谎 可是没证据。现在我的住院费已经快达到1万都是我自己垫付的。找民警 民警就说对方也住院了等你们一起出院才能调节。我要求申请伤情鉴定委托书,给我开的委托书上面写的案件名称是对方被殴打,案件描述也写的跟事实不符。去法医那里 法医说我现在就是轻微伤但是没有鉴定必要因为这个民事调解的东西。我现在想让对方赔偿我的医药费。对方跟我说他们也有人住院只能赔偿我一半的医药费,请问我该怎么办。派出所是向着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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