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类似的案例、最终法院的判决吗
更新时间:2015-11-19 11:41:45
问题描述:
现在的电动车的重量和速度都超过非机动车的标准 现在对电动车的定位很模糊 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2015年4月18日早上7点40,我骑电动车被黑色马自达6机动车撞折3根肋骨,交警简易处理后交通事故责任单为对方全责,2015年11月3日开庭审理后,对方提交她小区门口的录像,以我电动车速快为由,向法官申请对我的电动车进行检测,预想划定电动车为机动车为由重新划定责任)对方想调解,我也想快点拿到赔偿,我最终要是已判决的话,对我有什么影响?有相类似的案例、最终法院的判决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