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提前解除房屋托管合同却不想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5-11-28 07:33:58
问题描述:
大律师您好,今年7月20日,我与**网就浦电路的房子达成托管协议,就是委托**管理我的房子,与我签的是**网付经理,合同有效期为两年,付三压一,每三个月的3号付房租。
11月3日,我致电**业务员尚小姐,为何未打第二次房租款项,她表示不知情多次联系才知道**已决定与我解约。11月8日上午十点到达宝安大厦后并未如约见到占经理,半小时后才打通占电话,占表示房子租价过高,一直空着未租出去(但9月看房时发现房子有人住过),签这么高是付经理责任,付经理签约太多高价房被解雇,而现在**不想承担两个月租金违约金,并提出只赔偿一个月违约金,否则就不谈解约同时也不支付房租就此搁置。我们不同意,因为我们于**,中原,我爱我家等知名中介公司网站看过,该房屋在同类别(面积户型楼层等)中不属于特别高的,而且,合同条款写明甲乙双方均知悉两年内租赁市场变化的风险,也规定提前解约需赔偿两个月租金,难道说把付经理解雇就可以把责任归在他身上,并随时与我解除合同,让我承担损失吗?而且现在11月入冬,我很难再找到房客来租房已属不利,只赔一个月租金不仅违背合同条款,对我更不利。现在占经理已经不再要求解约,并且不付房租,就此搁置,同时当天就给我发短信“尊敬的业主先生,鉴于该房屋租金价格及其他问题,我们已经无力继续帮您大力该房屋,为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请于即日起任何时候第一时间联系我取回房屋钥匙,如果两日内未联系我或拒收钥匙,则我方认为您已通过其他方式实际收回并掌控该房屋!至于前期已签署的合同如何处理我方愿积极配合,但这不影响双方及时止损,否则就后期扩大的损失我方将不予负责!”
想咨询大律师,我想维权的话怎么办才好?
合同原件,短信凭证,甚至有的通话录音我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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