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俱遇欺诈如何认定?谢谢
更新时间:2015-11-07 14:33: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家具城购买原木家俱,当时展示的样品、店家的介绍都是大料直拼板家俱。我按价付清了全款,半年后收到家俱,发现其中一件家俱材质为齿接集成板家俱。和店家反映,他同意换货,今年6月收到换过的货后还是齿接集成板家俱。再与店家交涉,他说厂家说大料成本提高了,做不起来了。齿接板集成材能做,大料板却不能做,原因是成本增加。这本身也反应了大料直拼板价值是高于齿接集成材的。样品展示是的大料,店家承诺的也是大料,我付的也是大料的钱,现在却发来价值上缩水的齿接集成板家俱。在多次奔走退货换货未果后,我想起诉店家。因为奔波时间太久,成本很高,我想按欺诈3倍要求店家赔偿。我有当时展厅里样品照片,店家开具的销售单(上面注明所有家俱无齿接),付款单等。如果我起诉是否会按违约判?违约和欺诈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消费者处罚条例上第五条第七项和第十项,我这情况都符合,上面说只要是这样的就属于欺诈,没有认定一说,请问我如何维权?如果一审判违约的话,我如何上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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