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离婚后有一子女,法律上判给男方,户口在女方家这边,一直是女方抚养,女方再婚后,男方是未婚,没
更新时间:2015-10-28 01:37:02
问题描述:
如果女方离婚后有一子女,法律上判给男方,户口在女方家这边,一直是女方抚养,女方再婚后,男方是未婚,没子女,乡镇计生办不给办理生育证明,要求去前夫家那边开婚育证明,如果那边不开,这边计生办就不办,计生办都去了三四次,今天主任面都不见,给下面的人说,没有证明就不办,而且离婚已经五年了,男方都再婚几年,小孩都上户口快上学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想请律师帮我出出办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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