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时不超过40小时,但实际
更新时间:2015-10-24 12:31:1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时不超过40小时,但实际上我的日劳动时间已达11.025~12.6小时,周工作时长已达55.125~63小时,已经超出了当初签订的劳工合同的规定时间。那么我有权要求在申请辞职的当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是只能提前三十天向单位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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