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按遗产分配?是否过了时效?
更新时间:2015-10-21 15:29:55
问题描述:
房父母在85年前,先后去世,留下一处公产房。老大老二和老三先后在此房住过。老大老二因单位分房先后搬出,02年动迁和房改,产权单位要求老三提供单位证明,证明老三在单位没有分过福利房,没有其他住房和工龄是多少年。之后产权单位经审核同意老三缴纳了购房预付款并发给老三新房的钥匙。老三同时也告知了老大老二。15年老三的房改房证下来了,又告知了老大老二。这时老大老二认为应该按遗产平均分配。老三认为:过去的公产房是不能继承的,获得产权的房改房证是按国家房改政策得到的(而且老三将不再享有福利房的待遇和住房补贴款)。老三的想法有法律支持吗?是否过了实效?产遗产争议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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