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6月进来公司上班,2010年11月份公司重新成立,我继续在新公司工作至今。2011
更新时间:2015-10-10 11:45: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10年6月进来公司上班,2010年11月份公司重新成立,我继续在新公司工作至今。2011年1月到7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给我缴纳社保;公司成立到2012年5月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是哺乳期,又不经我同意,擅自给我降工资,(领导的说辞是以前工资的组成是基本工资 奖金,但以前从来没这个说法,也没有工资条);我如果只针对无故降薪这一条提起仲裁,有否胜诉把握;如果胜诉,对于我结果是什么?按照以前的工资发给我,继续在公司工作吗?
等待答复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