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所负责人,2012年9月,我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知名酒厂在我区办了一个分
更新时间:2015-09-30 21:50:0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原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所负责人,2012年9月,我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知名酒厂在我区办了一个分装厂,没有分装生产许可证生产,该执法人员立即对价值105余万元的酒进行了查封,由于与执法人员同去的是临时人员,他们在有关文书上签上了我的名字,该批酒经检验含塑化剂,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参与打印了一些文书,也到过现场一次。后来由于局长以该酒厂为招商引资企业为由对他减轻了处罚,没有没收酒,只责令停产,处10多万元罚款(处罚方式得到上级局批准),要求对该批酒进行技术处理。我提出由执法人员监督处理的方案被局长否认了,他要求部分销毀。我没有参与后处理,他们怎么处理的我并不知道,只是在事后半个多月,我在局长的要求下整理了档案,并在没有签字的文书上签了字。现在我区检察院要以滥用职权罪对我提起公诉。请问我构成滥用职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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