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七月一号入职中国**,隶属售后服务部门,当时面试的时候和我说底薪1500元,前三个月是实习期,
更新时间:2015-09-26 11:03:44
问题描述:
我今年七月一号入职中国**,隶属售后服务部门,当时面试的时候和我说底薪1500元,前三个月是实习期,带薪培训。签订的是正规的合同。
入职需要交1000元保证金,保证金随时辞职,随时就可以退,还开具了押金收款条。
我是九月九号辞职了,这两个月期间,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发,给我的理由是因为我这两个月没有业绩,所以就没有工资,还告诉押金从现在开始算时间,最少还得等两个月之后才可以退还。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律师,现在这种情况,我从事工作的这两个月,到底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
押金还得等两个月之后才可以退还,这分明就是欺骗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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