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装修设计提成
更新时间:2015-09-24 14:51:31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6日期间在该公司任职室内设计师,在入职前就已经协商好待遇条件,设计提成是按照行规即装修总工程款的3%结算,完工后结清。在2014年5月22日公司签约动工了****B1栋11楼02户,该户是由本人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在本人电脑里有存档。该户型为顶层复式加楼顶加建防火板房,复式装修工程款140000元人民币,楼顶防火板房工程价为40000元人民币,总装修工程款为180000元人民币。该户在2015年1月正式完工。此后本人多次打电话发微信给公司负责人顾**先生追收提成,他多次以未收齐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设计提成,在2015年9月22日,本人再次打电话给顾**先生追收设计提成时,顾**先生直接否认设计提成款的存在,并谬称设计提成早已在本人辞职结算时结算给本人了。在**装饰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发放工资及提成必须要收款人签写收据,本人从未签收过****B1栋11楼02户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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