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做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5-09-08 20:22:49
问题描述:
在8月24日那天,我们向xx交流中心写字楼送水,被物业告知送水要办通行证,交500元押金,每月收50元工本费,8月25日我们去送水,保安就不让我们进去了。据我们了解,他们物业也在稍售桶装水。有很多物业因自己卖水或大楼有专卖水的,就对外来送水多加阻扰,投诉到相关部门后得到了如下回答(高新区(2015-09-08 13:57:01):经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核实,xx交流中心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加强对入场经商公司的管理,制定了管理规章,收取500元的押金和50元的出入证工本费,该项收费为市场行为,由管理者和经商者协商确定。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将调查情况回复了投诉人,投诉人对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工作表示满意。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15年9月7日电话联系了来电市民及xx交流中心物业经理了解情况。 关于市民反映xx交流中心物业收取送水人员500元押金和每月50元的进出门管理费问题,已经由高新区物价部门进行回复。经了解,物业为加强对写字楼的安全管理,在大厅有详细的制度公示,进入大厦送水、送餐都应与物业签订相关协议以及交纳相关费用,如果市民认为收费过高,可以选择不进入大厦,不承揽相关业务。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15年9月7日电话联系来电市民,将相关问题的调查办理情况予以反馈,市民表示感谢)请问相关部门的说法对吗,物业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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