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买卖
更新时间:2015-08-25 16:52:15
问题描述:
今年5月份讲本人住房(毛胚)在中介处以61万元卖给对方。对方付定金2万元。后承诺20天内付18万元(最终超出约定时间1星期)。余下41万元承诺在8.1日前付清,如果不付清将按照万分之八利息结算(41万即每天328元利息。)合同约定为10.1日前不付清本金加利息,我将有权回收房屋的产权并做任何处理,且已收购房金额全部不退。这些合同都标注的清楚明白,现在的问题是购买我房子的人一直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凑齐余下款项。我除了房屋的产权证书没给对方外,余下的装修发票以及开发商处购买的太阳能等发票全部交给对方了。如果对方超过10.1号前任然没有将尾款凑齐,我是不是可以按照合同来执行,收到对方的20万不退,房屋我自行处理? 合同是我、中介、他每人各一份。且中介也收了我4千元的中介费。这个合同上标注是不管任何一方违约,中介费都不退还的。那中介费我可以找中介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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