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与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也未在用工时说明相关情况。在实际工作5天
更新时间:2015-08-05 16:24:37
问题描述: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与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也未在用工时说明相关情况。在实际工作5天后,才告知劳动者,试用期未通过考核者,用工单位单方面以择忧录取的方式录用。实际工作时间为6天,且协商酬劳为2000元一月。用工单位以考核不通过为由辞退数名员工。但用工时并未告知相关情况,有签到表照片和共同工作同事证言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介入补偿经济损失,酬劳如何计算?休息时间是否计算在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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