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二条第2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如果没有办理过户,买方90天内未支付首付款,算买方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5-08-07 09:38:03
问题描述:
二、合同第二条第2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a)买方须于交纳定金90天内将首期房款存入指定银行的帐号,并在经纪方的协助下前往银行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解雇推脱,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八条备注“过户当日支付首付楼款。”
这两条放在一起,如果没有办理过户,买方90天内未支付首付款,算买方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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